2009年11月,外国投资者被允许在境内投资设立合伙企业,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界见证 了外商投资人民币基金的新高潮。本所律师根据中国最新的立法和实践,在本备忘中分 析和探讨了外商投资人民币基金的几个最新的热点问题,作为对本所2008年有关人民币 基金基本介绍的延伸,希望对拟进入该领域的基金投资者能够有所帮助。
2009年11月,外国投资者被允许在境内投资设立合伙企业,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界见证 了外商投资人民币基金的新高潮。本所律师根据中国最新的立法和实践,在本备忘中分 析和探讨了外商投资人民币基金的几个最新的热点问题,作为对本所2008年有关人民币 基金基本介绍的延伸,希望对拟进入该领域的基金投资者能够有所帮助。